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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合作處主要職責
1.為各類因公出國人員提供服務咨詢、手續(xù)辦理及檔案管理工作。
2.負責與國外及港澳臺地區(qū)的學術交流和教育交流聯系,以及來訪人員的接待和出訪的聯絡工作。
3.外國專家、外籍教師的聘請、聘用及管理。
4.涉外合作項目及管理工作。
5.留學生管理工作。
6.學院校企合作政策和規(guī)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組織實施。
7.負責與行業(yè)企業(yè)的聯系交流工作,建立定期、有效的聯絡機制。負責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。
8.負責校企合作過程中各部門的協調工作。
9.負責職業(yè)教育集團秘書處相關工作。
10.學院與國內其他學校的聯合辦學工作。
11.學院校友會的籌建和校友會日常工作。
12.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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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合作處主要職責
作者: 來源:組織人事處 發(fā)稿時間:2013-08-22 18:06:56
1.為各類因公出國人員提供服務咨詢、手續(xù)辦理及檔案管理工作。
2.負責與國外及港澳臺地區(qū)的學術交流和教育交流聯系,以及來訪人員的接待和出訪的聯絡工作。
3.外國專家、外籍教師的聘請、聘用及管理。
4.涉外合作項目及管理工作。
5.留學生管理工作。
6.學院校企合作政策和規(guī)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組織實施。
7.負責與行業(yè)企業(yè)的聯系交流工作,建立定期、有效的聯絡機制。負責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。
8.負責校企合作過程中各部門的協調工作。
9.負責職業(yè)教育集團秘書處相關工作。
10.學院與國內其他學校的聯合辦學工作。
11.學院校友會的籌建和校友會日常工作。
12.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